東吳大學教師授課計劃表

檔案產生時間:2022/3/4 下午 0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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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基本資料 Course Information
科目名稱 Course Title:
(中文)環境法專題研究(二)
(英文)SEMINAR ON ENVIRONMENTAL LAW (II)
開課學期 Semester:110學年度第2學期
開課班級 Class:法碩二
授課教師 Instructor:宮文祥 KUNG, WEN-HSIANG
科目代碼 Course Code:MLW98101 單全學期 Semester/Year:單 分組組別 Section:
人數限制 Class Size:12 必選修別 Required/Elective:選 學分數 Credit(s):2
星期節次 Day/Session: 二34  前次異動時間 Time Last Edited:111年01月10日22時45分
法律學系(碩士班)基本能力指標 Basic Ability Index
編號
Code
指標名稱
Basic Ability Index
本科目對應之指標
Correspondent Index
達成該項基本能力之考評方式
Methods Of Evaluating This Ability
1具備基礎法學相關基本知識與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Basic Legal Expertise.
  
2具備有效處理法律問題基本知識與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Advanced Knowledge and Ability of Resolving Legal Issues with Efficiency.
  
3具備瞭解參與兩岸及國際事務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Ability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Cross-Strait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4具備民主素養專業倫理與人道關懷能力
Equipped with Democratic Literacy, Professional Ethic, and the Capability of Humanistic Care.
》出缺席狀況
》課堂討論與表現
》報告(含個人或小組、口頭或書面、專題、訪問、觀察等形式)
》作業成績
》資料蒐集與分析
》外文閱讀
》團隊參與
》學習綜合表現
5具備瞭解參與國家政策規劃基本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Ability of Understanding and Participating in the Planning of Government Policy.
》出缺席狀況
》課堂討論與表現
》報告(含個人或小組、口頭或書面、專題、訪問、觀察等形式)
》作業成績
》資料蒐集與分析
》外文閱讀
》團隊參與
》學習綜合表現
6具備法學英文閱讀及寫作基本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Basic Ability of Legal English Reading and Writing .
  
7具備跨領域法律基本知識與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Basic Ability of Integrating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Knowledge.
》出缺席狀況
》課堂討論與表現
》報告(含個人或小組、口頭或書面、專題、訪問、觀察等形式)
》作業成績
》資料蒐集與分析
》外文閱讀
》團隊參與
》學習綜合表現
8具備比較法學基本知識與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Basic Comparative Legal Expertise.
  
9具備處理進階法律問題專業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Professional Ability of Resolving the Advanced Legal Issues.
》出缺席狀況
》課堂討論與表現
》報告(含個人或小組、口頭或書面、專題、訪問、觀察等形式)
》作業成績
》資料蒐集與分析
》外文閱讀
》團隊參與
》學習綜合表現
10具備法律邏輯推理與獨立思考能力
Equipped with the Ability of Legal Logic Deduction and Independent Thinking .
》出缺席狀況
》課堂討論與表現
》報告(含個人或小組、口頭或書面、專題、訪問、觀察等形式)
》作業成績
》資料蒐集與分析
》外文閱讀
》團隊參與
》學習綜合表現
二、指定教科書及參考資料 Textbooks and Reference
(請修課同學遵守智慧財產權,不得非法影印)
●指定教科書 Required Texts
彙集整理之論文集(宮文祥);
課堂上並會發放相關之補充資料
●參考書資料暨網路資源 Reference Books and Online Resources
陳春生,行政法學上之風險決定與行政規則,台灣本土法學,第五期,1999年12月。
湯德宗,我國環境法與政策的現狀及展望,當代公法理論:翁岳生教授六秩誕辰祝壽論文集,1993年,頁77-151。
林明鏘,論基本國策—以環境基本國策為中心,現代國家與憲法,1997年。
陳慈陽,環境法總論,2003。
劉宗德,中華民國環境保護之法制與手法,政大法學評論第五十七期。
黃錦堂,台灣地區環境法之檢討,台灣地區環境法之研究,月旦出版,1994年4月初版。
黃錦堂,環境行政管制法之研究,台灣地區環境法之研究,月旦出版,1994年4月初版。
黃錦堂,論環境法上之傳統誘因手段,台灣地區環境法之研究,月旦出版,1994年4月初版。
黃錦堂,環境保護法中經濟誘因手段之研究,台灣地區環境法之研究,月旦出版,1994年4月初版。
葉俊榮,環境行政的正當法律程序,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76,1997年再版。
葉俊榮,全球環境議題¬—台灣觀點,巨流圖書公司,1999年7月。
葉俊榮,論環境政策上的經濟誘因:理論依據,台大法學論叢第二十卷第一期。
葉俊榮,憲法位階的環境權,環境政策與法律,1998年10月。
葉俊榮,邁向自制之路,環境理性與制度抉擇,月旦出版。
葉俊榮,民眾參與環保法令之執行,環境政策與法律,月旦出版,1998年10月。
李建良,論環境保護與人權保障之關係,東吳大學法律學報第十二卷第二期。
李建良,永續發展與國家責任,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四十六期。
李建良,論環境法上之公民訴訟,法令月刊第五十一卷第一期。
李建良,環境基本法的理念與規範取向,台灣本土法學,第14期,2000年9月。
李建良,環境議題的形成與國家任務的變遷--「環境國家」理念的初步研究,憲法體制與法治行政。
李建良,環境行政程序的法制與實務—以環境影響評估法為中心,月旦法學,第104期,2004年1月。
王曦,美國環境法概論-執行與管理,漢興書局出版,1999年初版。
王毓正,論國家環境保護任務之私化,月旦法學雜誌,第104期,2004年1月,頁165-186。
王毓正,論環境法於科技關連下之立法困境與管制手段變遷,成大法學,第十二期,2006年12月。
王毓正,環境保護於憲法上之意義,厚生雜誌第6期,1999年3月,頁32-35。
王毓正,大量環境立法:我國環境立法的模式、難題及因應方向,收錄於「環境政策與法律」,1993年4月。
宮文祥,美國空氣清潔法規範空氣污染手段之研究—以新污染源審查及經濟誘因為例--作為台灣規範之參考,東吳英文法律學報,Vol. 4 No. 2,2007年7月。
宮文祥,當行政遇上科學--從風險評估談起--以美國法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153期, 2008年2月。
宮文祥,以資訊揭露做為環境保護規範手段之研究 ─ 以美國法為參考,月旦法學新論,第五期,2008年12月。
宮文祥,初探科學在環境法發展上所扮演的角色--以美國法為例,科技法學評論,第七卷第二期,頁129 - 178 (2010)。
宮文祥,環境污染裁罰制度之實然與應然—試以美國水污染法制度之設計提供我國就裁罰規範再思考之比較,法學叢刊,224期(第五十六卷第四期),頁25 – 64(2011年10月)。
宮文祥,環境影響評估事件之司法審查密度--美國法制之初探,東吳公法論叢第五卷(2012)。
Paul B. Downing, 黃宗煌、蕭代基等翻譯,環境經濟學與政策,聯經出版,2002年3月二版三刷。
吳明陵,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制度之研究,黃宗樂教授六秩祝賀—公法學篇(二)。
FRANK ACKERMAN & LISA HEINZERLING, PRICELESS, In Knowing the Price of Everything and the Value of Nothing (2004).
JOHN S. APPLEGATE ET AL., THE REGULATION OF TOXIC AND SUBSTANCES AND HAZARDOUS WASTES (2000).
STEPHEN BREYER, BREAKING THE VICIOUS CIRCLE: Toward Effective Risk Regulation (1993).
RACHEL CARSON, SILENT SPRING (1962).
SHEILA JASANOFF, THE FIFTH BRANCH, Science Advisers as Policymakers (1990).
BENJAMIN KLINE, FIRST ALONG THE RIVER, A BRIEF HISTORY OF THE US ENVIRONMENTAL MOVEMENT (2007).
BRONWEN MORGAN & KAREN YEUNG, 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 REGULATION (2007).
CASS R. SUNSTEIN, THE COST-BENEFIT STATE – THE FUTURE OF REGULATORY PROTECTION (2002).
Richard B. Stewart, A New Generation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29 CAP. U.L. REV. 21 (2001).
Richard B. Stewart,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78 N.Y.U.L. REV. 437 (2003).
三、教學目標 Objectives
從全球化角度去認識環境問題特性、從實際案例去體會環境問題解決的迫切性、並了解環境問題跨領域的複雜性,進而認識環境保護之法律體系與法律問題,不同規範方式的理論依據及優缺點,以及環境法如何帶動行政法總論之革新。 因此,環境法課程之開設,本於行政法各論之地位,應能幫助學生清楚掌握行政法總論各項原理原則之運作。所以,學生要能瞭解傳統規範之方式、以及新興規範之基礎,進而針對實務常產生之爭議,得以提供解決之方案,如此得以完善公法課程之整體學習。
於此同時,當環境保護之議題日漸為國人所重視,藉由環境法之學習,瞭解環境法制度之應然面與現有實務運作之實然面,亦係法律系學生所應清楚知悉,進而期望能培養學生以法律專業去關懷及投入環境問題之改善。
Science has an important role in enacting, implementing, and enforcing environmental law. Science can be used to restore the public confidence in the agency and provide good rational for its decisions. Congress enacted many statutes based o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health/risk-standards. Among these approaches, regulatory discourse speaks more in terms of science, probabilities, and risk assessment. However, environmental issues are interdisciplinary in character and raise a variety of legal, social, economic, and ethical questions. These conflicts are not easy to be resolved only by science. Therefore, in this course, we will discuss and analyze environmental issues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 including globalization, regulatory approaches, and social justice, and find out the role science shall play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others such as the agency, Congress, and courts.
四、課程內容 Course Description
整體敘述 Overall Description
環境問題是具有跨地域性的、本身更是涵括了不同學科的問題,因此,環境保護是相當複雜的,環境法自然也是相當不易掌握的一門法律學科。環境法作為行政法的各論,往往也引起一連串的行政法革新。所以,環境法與行政法的緊密結合是必需要先有認識的。進而要能瞭解傳統規範方式、以及新的規範基礎,這是為要能精確掌握環境法所必須的。此外,因著科際整合在環境法上的尤其明顯,科學角色的扮演、社會正義等環境倫理的問題,也是必須要能知道的。再者,環境法律的制定與執行,究竟政府間不同的權力機關、一般大眾以及受規範的業者,其間是何種關係,更是明白整個環境法律架構所應當清楚的。
透過前述總論的簡介,在環境法各論中,便可就上述議題,做靈活的操作,並在更實際的環境爭議上,訓練出以問題解決為導向的專業判斷。更在各論的問題上,能進一步整理、歸納出可供依循的原則 (這便是行政法革新的動力)。針對此,課程將透過國內實務案例之檢視,包括中科三期與四期之相關案件、台東美麗灣案、觀音工業區案、環保署秀崗案,以及國光石化、蘇花改等實例,讓學生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最後,透過這樣的課程設計,讓學生在問題討論上,能清楚掌握爭議、有效地提出解決的辦法,並將這樣的學習成果,能表現在最後的期末報告上、甚至是實際的環保關懷上。
●分週敘述 Weekly Schedule
週次 Wk 日期 Date 課程內容 Content 備註 Note

1

2/22 環境法序論:
環境問題之提出(全球性、區域性、台灣本土性);
環境問題的特徵;
環境運動的產生
  

2

3/1 環境法總論:
環境法與憲法、行政法的關連
  

3

3/8 環境法總論:
環境法與環境政策的關連;
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4

3/15 環境規範與立法、行政、司法的關係
環境規範與業者、大眾的關係
  

5

3/22 規範手段的討論 -- 傳統的命令與管制 -- 優、缺點
規範手段的討論 -- 市場機制 -- 理論基礎與優、缺點規範手段的討論 -- 新興的規範方式
  

6

3/29 環境法之科際整合 -- 科學的角色 -- 以風險評估為例   

7

4/5 放假   

8

4/12 風險規範之介紹   

9

4/19 環境影響評估法制 期中考週

10

4/26 環境正義   

11

5/3 環境法其他爭議,例:化學物質管理   

12

5/10 分組報告(題目暫定)
1. 空氣污染防制法 – 試評析中火增煤案(雲林禁用生煤與石油焦案)
2. 水污染防治法 – 按日連罰?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813號
  

13

5/17 3. 廢棄物清理與土壤污染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5年重上國字第1號判決(中石化案:經濟部要否國賠)
4. 裁罰:
a.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釋字714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365號&最高行103年判字701號判決
  

14

5/24 4. 裁罰:
b. 不法利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707號
c. 行為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29號判決
  

15

5/31 5. 環評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1訴字第564號判決
6. 礦業法:亞泥案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6訴字第1505號判決
  

16

6/7 7. 當事人適格:北高行105年訴更一字第44號(107.9.12)、最高行105年度判字第178號、北高行102年度訴字第201號
8. 公民訴訟: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裁字第1888號裁定(公民訴訟?)
  

17

6/14 課程總整理與回顧暨與課同學心得分享 期末考週

18

6/21 彈性上課   
五、考評及成績核算方式 Grading
配分項目 Items 次數 Times 配分比率 Percentage 配分標準說明 Grading Description
平時作業120%文章導讀與心得
報告150%課堂口頭報告與期末書面報告
課堂討論 10%課堂提問以及參與討論
報告評論120%評論經指定之他組報告
配分比率加總 100%  
六、授課教師課業輔導時間和聯絡方式 Office Hours And Contact Info
●課業輔導時間 Office Hour
(二)一、二
●聯絡方式 Contact Info
研究室地點 Office:4422 EMAIL:wkung@alumnil.iu.edu
聯絡電話 Tel: 其他 Others:
七、教學助理聯絡方式 TA’s Contact Info
教學助理姓名 Name 連絡電話 Tel EMAIL 其他 Others
八、建議先修課程 Suggested Prerequisite Course
九、課程其他要求 Other Requirements
十、學校教材上網、數位學習平台及教師個人網址 University’s Web Portal And Teacher's Website
學校教材上網網址 University’s Teaching Material Portal:
東吳大學Moodle數位平台:http://isee.scu.edu.tw
學校數位學習平台 University’s Digital Learning Platform:
☑東吳大學Moodle數位平台:http://isee.scu.edu.tw
☐東吳大學Tronclass行動數位平台:https://tronclass.scu.edu.tw
教師個人網址 Teacher's Website:
其他 Others:
十一、計畫表公布後異動說明 Changes Made After Posting Syllabus